四川省广安市金城公证处系司法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主要办理国内、涉外经济、民事等公证事项。现因业务发展需要,对外公开招聘行政人员1名,公证员助理1名(均系合同制用工)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政治思想素质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工作责任感强。2、年龄在25-40周岁之间,限女性,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3、具备大专(含大专)以上学历,法学、汉语言文学、文秘专业优先。1、派驻广安区法院工作,整理送达法律文书,及时清理需要外勤送达的案件移交外勤工作人员;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政治思想素质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爱公证事业,工作责任感强;3、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,熟悉电脑操作、熟练使用办公软件;4、年龄在25-40周岁之间,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;2、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、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4、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。1、报名时间:2023年7月28日-2023年8月3日。3、网络报名:应聘者将个人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公证处邮箱,邮件注明“应聘职位+姓名”,电子邮箱为:pcw111@163.com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资料,对相关条件进行初审。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,一经核实,即取消其聘用资格,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。1、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,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,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%。2、笔试:资格审查通过后,电话通知笔试的时间、地点,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。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,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。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。本公告由四川省广安市金城公证处负责解释。